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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刑诉多项选择题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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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司考《试卷二》真题-单项选择题

  2008-2014年司法考试刑诉多项选择题真题   64.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保障条款的核心   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和自由   D. 宪法关于****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这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保障条款的核心。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选项C正确。国家要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刑事诉讼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所以必须对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予以限制。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和平衡国家打击犯罪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相互关系的法律,从而承担防止司法权滥用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任务。   选项D错误。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重申和强调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原则,是宪法尊重和保障****原则的具体化。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另外,宪法关于****保障的条款,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来保障实现。   65. 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B. 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C. 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   D. 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原则所体现的理念和内涵为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纳,也体现了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规律。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可以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国文件,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等,也可以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和调整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或主要阶段,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都应当遵守。   66. 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 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C. 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 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刑诉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由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或者不同审判组织分别审理的,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审判组织应当互相了解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审判情况,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据此可知,对未成年被告人可分案处理,不予移送。   选项C、D正确。《刑诉解释》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67.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 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 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 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刑诉解释》第二十三条也有规定。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本规定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选项C错误。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是黄某的忠实读者,不会导致他在审理过程中偏向黄某一方从而影响案件公正审判,不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   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   68.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C. 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D. 会见刘某不受监听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据此可知,会见刘某应当经检察机关许可。   选项B正确。《检察院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不再具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可知,侦查期间,洪某会见刘某不得核实有关证据,会见不被监听。   69. 某地法院审理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关于对作证人员的保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可指派专人对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保护   B. 证人乙可申请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   C. 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丙出庭说明讯问的合法性,为防止黑社会组织报复,对其采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的措施   D. 为保护警方卧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作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外核实丁的证言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据此可知,丙是侦查人员而非条文中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此不属于证人保护对象。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70.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讯问   B. 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前进行讯问   C.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D. 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据此可知,拘留之前是可以讯问的.。   选项B、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据此可知,送看守所羁押前可以进行讯问,但送交之后,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据此可知,并未要求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   71.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 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 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据此可知,只能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并没有主动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但"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应在正式审理阶段作出。   72. 方某涉嫌在公众场合侮辱高某和任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果任某担心影响不好不愿起诉,任某的父亲可代为起诉   B. 法院通知任某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的法律后果,任某仍未到庭,视为放弃告诉,该案宣判后,任某不得再行自诉   C. 方某的弟弟系该案关键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D. 本案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可知,"担心影响不好"不是可代为起诉的理由。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本题中,方某的弟弟不属于强制出庭排除范围,因此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其到庭。   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二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必须满足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题没有说明具体情形,不能确定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   73.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涉嫌持枪抢劫,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 乙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C. 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D. 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本题中,甲涉嫌持枪抢劫,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因此,由两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是合法的。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74. 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B. 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C.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D. 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选项B错误。《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负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据此可知,应当由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等进行宣布,而不是法院。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据此可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不是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75.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B. 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C. 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 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据此可知,除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以外,案外人也能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选项C正确。《刑诉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司法考试刑诉多项选择题真题】相关文章:   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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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二审法院因第一审中存在程序违法而将案件发回重审,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也表明程序公正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更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66.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答案】BC   【考点】拘传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据此,可以口头传唤,而不是口头拘传,拘传时必须履行法定手续。   选项B、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67.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ABC   【考点】非法证据排除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但法条中并未强调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所以选项D的说法过于绝对。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68.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答案】ABC   【考点】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解析】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69.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ABD   【考点】法庭辩论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和被告人不限于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也不限于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因此,选项A错误。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而不仅是在法庭辩论环节。因此,选项B错误。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该权利是不容剥夺的,所以选项D“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说法错误。   70.关于对法庭审理中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警告制止   B.强行带出法庭   C.只能在1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D.只能在10日以下处以拘留   【答案】ABC   【考点】针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取的措施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应该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因此选项D错误。   71.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答案】AB   【考点】技术侦查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据此可知,检察院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而非自行实施。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7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制到庭作证   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10日   【答案】AD   【考点】证人出庭作证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73.《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该规定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   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对其进行教育   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   【答案】AB   【考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选项C、D说法正确。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的情形,不可以公开审判。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这里只是邀请特定的人到处庭审并教育挽救被告人,并不是将本案审理过程向社会公众公开。   74.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C.初次犯罪   D.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答案】AB   【考点】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   【解析】选项A、B正确,C、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据此,犯罪记录封存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而并不要求是初次犯罪或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75.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AC   【考点】公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选项A正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并未指明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可能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B错误。《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当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范围,但是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D错误。刑讯逼供罪不是因民间纠纷而起,且不属于过失犯罪,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此刑讯逼供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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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   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7.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求甲将其送往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8.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9.《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10.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11.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均应填“假释”   B.均应填“缓刑”   C.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12.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   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   13.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报注册资本罪   B.虚假出资罪   C.抽逃出资罪   D.无罪   14.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包括在国内流通的人民币、在国内可兑换的境外货币,以及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   B.根据《刑法》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据此,行为人伪造美元,并运输他人伪造的欧元的,应按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C.将低额美元的纸币加工成高额英镑的纸币的,属于伪造货币   D.对人民币真币加工处理,使100元面额变为50元面额的,属于变造货币   15.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16.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17.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18.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19.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   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   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   20.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甲便让其妻乙注册成立C公司,并利用其特殊身份,让B公司与A公司解除合同后,再将货物卖给C公司。C公司由此获得300万元利润。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贪污罪   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诈骗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1.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27.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28.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9.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30.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31.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2.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33.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34.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35.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36.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37.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39.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40.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41.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42.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3.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44.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45.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46.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47.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48.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49.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50.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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